根据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因妊娠期暂缓录用人员已完成规定程序,确定刘晓琳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反映。
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拟录用职位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学历 |
毕业院校 |
工作单位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一) |
刘晓琳 |
女 |
130344110309316 |
本科 |
中山大学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2日-6月28日
监督电话:020-37990922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
邮政编码:51000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