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21〕87号)、《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15号)和《关于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中府〔2022〕133号)的规定,结合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现公布2024医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费率和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4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费率
2.2024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