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韶关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图片新闻
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签订税收合作协议,开启三地税务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发展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09:34:08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春日暖阳,莺飞草长。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随着春天的脚步如约而至。4月2日,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在韶关联合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通过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局三方联动、便民体验行拉开帷幕,讲述税务部门聚力向“新”而行、矢志向“新”而进的使命担当。韶关市政府、韶关市税务局、郴州市税务局、赣州市税务局、韶关市委宣传部、韶关市发改局、韶关市文广旅体局、韶关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以及24名纳税服务体验师代表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现场,三地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等嘉宾拉开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帷幕。 韶关税务供图

启动仪式现场,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税收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收合作。这标志着韶关市与湖南郴州市、江西赣州市三地税务部门开启了信息共享、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三地税务部门将通过本次联动,在党建共建联学联动、优化跨区税费服务、强化跨区税源管理、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巩固协作发展成果等方面积极探索税收合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路径,服务和推动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图为韶关、郴州、赣州“红三角”地区三地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共同签订粤湘赣“红三角”地区税收合作协议。 韶关税务供图

“今天‘红三角’地区税务部门的协调联动,让我对税惠政策落实、办税缴费便利度方面有了更高的期待,三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让真金白银的实惠、务实便捷的举措落到企业上,助力企业更有动力去想去试、有信心去闯去干。”韶关某农副产品企业负责人黄秀芬在活动中说道。

在启动仪式上,郴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卫秋表示:“要进一步建立常态化沟通新机制、合作新渠道,全面促进思想沟通、信息畅通、工作联通、民心相通,在党建引领、人才培养、税费征管、数据共享、精准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交流,形成最大共识、产生最强共鸣,不断汇聚思想‘同心圆’,积极打造合作‘新样板’。”

赣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伟介绍了赣州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并表示:“今后,将秉承精诚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开启一条更好支持和服务粤湘赣‘红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数百年来,南来北往的商贾川流不息,韶关以联聚力优势明显,从因税而设到依税而兴,从建关征榷到联通世界,税收为地方发展凝聚力量。为此,韶关市税务局紧跟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展游税月”税收文化活动的形式,大力宣传韶关税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成效。

“韶关市税务局将紧紧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的主题,以‘质’为标杆,以‘新’为度量,主动将税收工作置身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思考谋划,围绕韶关市委‘六大攻坚’行动,宣传好、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推出更多惠企利民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凝聚区域协调发展合力,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韶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珉说。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