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思悦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204MA51AAAH1T):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韶税稽处〔2024〕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韶税稽罚〔2024〕3号)(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韶税稽处〔2024〕4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韶税稽罚〔2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