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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韶税稽送公〔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2-01 09:49: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新思悦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204MA51AAAH1T):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韶税稽处〔2024〕4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韶税稽罚〔2024〕3号)(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韶税稽处〔2024〕4号)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韶税稽罚〔2024〕3号)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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