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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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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小于1亿美元的境外企业向美国出口医疗器械等产品,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审和准入认证后可享受认证费用减免。申请此项优惠待遇的企业需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总部位于美国境外的MDUFA国外小型企业认证申请》的相关涉税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可否出台统一规范帮助我国“走出去”医疗企业减轻在美开拓市场的费用负担?
发布时间:2025-01-21 17:26: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答: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出于善意考虑,依法依规灵活处理纳税人此类申请,能够满足纳税人需要。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信息化建设进展,进一步完善此类特殊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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