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税路通·粤通四海——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 信息相通 > 广东省税务局
新华网:发布22条税收服务举措 粤港澳深税务部门携手服务大湾区发展
发布时间:2025-04-17 10:41:43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46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新华网广州4月11日电(卢鉴)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下称“四方”)在广州联合举办税收宣传活动,现场发布22条税收服务举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服务“联通、融通、贯通”。

活动现场。新华网发(粤税轩 供图)

22条税收服务举措内容涵盖“跨境服务提效、智慧税务升级、政策精准支持”等六方面。在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方面,四方将互设跨境智能终端,便利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便捷办理跨域税务事项。在拓宽税收宣传服务渠道方面,广东税务部门将开设“税路通・粤通四海 税收服务‘一带一路’”门户网站专栏。

广东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刘丽表示,22条税收服务举措汇聚“四方”深化大湾区税收合作、推动涉税事项深度融合的新成果,将有效凝聚各方共识、更好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公司团队主管甘达恒表示,澳门税务部门针对科技创新业务研发支出、葡语系国家取得收入等推出税收优惠政策,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成本。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