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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的通知
江税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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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十四五”规划任务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重大发展战略部署,主动对接服务市委、市政府加快构建“三区并进”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江门“侨梦苑”高质量发展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就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党建引领,助力落实责任担当

(一)强化党业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重大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落实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应建立对接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对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及协调工作。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部门,负责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任务落实,跟踪实施效果,定期反馈意见建议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重大战略的各个重点项目专设具体项目工作小组,以推动项目落实。

(三)强化工作统筹。建立重点项目“市局——市(区)局——基层分局”三级联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具体任务分工表,层层压实责任。各级税务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接解决项目建设、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涉税政策、管理堵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指引意见;基层分局具体负责重点项目的税收服务对接。

二、精准落实优惠,助力发挥政策效应

(四)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分类梳理税收政策措施,建立重点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台账,开展跟踪管理。市级税务部门围绕重大发展战略,编制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或办税指南,各级税务机关对照政策指引做好税收政策全链条管理,及时收集、认真研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反馈,逐条分析,跟踪落实。

(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增值税降率、增值税留抵退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一系列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增资扩产,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大税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促进农产品流通、农业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农业科技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大力提升农业创新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有效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等现代产业要素,激发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重构和功能升级,助力我市打造特色高端精品农业产业。

(七)支持服务产业发展。发挥侨乡、滨海、农渔、交通装备产业集群等区域优势,落实健康、养老、育幼、文教、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尤其是港澳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化医疗养生基地;助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以及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促进我市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八)支持出口贸易发展。落实落细国家新出台的提高出口退税率、逾期可申报退税、允许已放弃退税的纳税人选择恢复退税权等出口退税政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采取“无纸化申报”、无疑点数据即报即审快退、“非接触式”评估、“容缺办理”等便利措施,全力支持出口外贸稳定发展。

(九)支持人才引进战略。借助高水平建设江门人才岛,打造人才高地这一契机,依托“院士之乡”“大科学装置”“高水平理工科大学集群”等资源优势,发挥税收对人才引进的激励作用,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优惠政策,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引进,构筑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落实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小微企业融资等普惠金融税收政策,落实融资租赁业务税收优惠政策。深化“银税互动”,加强与银保监部门、银行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拓宽“银税互动”惠及面和优惠力度,助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推动管服并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一)建立个性化服务机制。提升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水平,完善“一企一策”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跟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时提供涉税风险提醒;结合首席联络员和横向、纵向联动模式,及时收集、解决企业涉税问题,提供咨询、辅导、提醒、申报“一站式”管家式个性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市“种子库”、“金种子库”等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开展专项个性化涉税辅导,打造江门税务“护苗启航”专属个性化服务品牌,助力我市企业上市。

(十二)便利办税方式。全面推广262项“非接触式”办税(费)清单,大力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无纸化申报,多税(费)种合并申报,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电子税票的应用,切实提高涉税事项办理效率及便利度,确保大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优化完善涉税风险预警提示服务,寓服务于管理,建立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切实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满意度。

(十三)优化法治环境。深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上下贯通、有机衔接、运转顺畅、透明高效的权责清单运行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行使税收行政处罚裁量权,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税收行政执法案例库,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夯实基础,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纳税环境。

(十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落细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优化服务举措,帮助纳税人积累信用资产,促进税法遵从。持续扎实推进纳税信用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纳税信用动态查询和提醒,严格纳税信用级别调整,多维度运用评价结果,多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纳税信用管理的作用,发挥纳税信用正向激励。

(十五)落实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按照“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的工作要求,深化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全面梳理税费业务,探索税源“网格化”管理,充分应用数据管税,加快构建税费一体化管理模式。在各个市(区)选择试点行业开展税源管理经验总结,逐步规范行业管理,推动政府对行业税源的培植。摸清税源状况,解决与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差异问题,建立完善两部门数据交换长效机制,确保两部门数据同步常态化,夯实税费征管基础。

(十六)推进管服结合。严格按照“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发挥大数据优势,对有疑点的企业采取大数据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应对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涉嫌虚开、骗税问题,持续保持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行为的“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经济税收秩序,为守法企业营造更公平的经营环境。

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新业态稳健发展

(十七)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原则,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加强事前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不专门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组织开展全面税务检查。积极运用大数据深入分析新业态发展情况,为完善精准化、精细化税收服务和管理措施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新兴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落实容错纠错规定,坚持容纠并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勇于创新,为新业态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十八)助力培育新经济。以国家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为契机,研究适应新兴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助力“互联网+”废旧物资回收、物资采购、物流运输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助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切实执行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相关税收政策,落实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

五、创新征管举措,助力盘活闲置资源

(十九)加快推动“三旧”改造。联合当地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三旧”改造项目监控机制,对不同项目改造开发全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事项,提前介入了解,为政府提供决策分析,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持续为“三旧”改造,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农村留用地高效利用等工作提供有力税收支持,助力有效盘活闲置资源。

(二十)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支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研究制定土地流转税收指引,助推产业用地政策改革。加强配建房的税收管理,对以“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建成后移交政府的行为,制定我市的税收业务指引,为政府部门规划出让土地、设计配建方案、计算财政收支提供决策参考,助力盘活利用各类低效建设用地。

(二十一)优化房产交易和租赁服务。建设应用江门市不动产登记“线上+自助”办税系统,实现一手房登记办税全程线上办,零资料提交;同时拓展不动产登记“线上+自助”办税系统二手房交易模块以及境外支付功能,努力实现湾区不动产登记“线上+自助+离岸”智慧办理。开发江门市个人房屋租赁“线上+自助”办税系统,将线上、自助办税形式从不动产登记业务扩展到租赁业务,实现房地产业一条龙服务。

(二十二)强化房地产开发税收管理。应用江门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等系统,通过建立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业务和数据的关系,推动建设管理和服务一体化,做好土地、房产从取得、开发、买卖到保有涉及的全业务、全税种、全流程的征收管理,在协助税务部门获取涉税信息,做好税收工作的同时,促使纳税人优化房产、土地资源配置。

六、升级数据服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十三)加快数字化应用。依托“数字政府”云平台,提供产业链条对接信息服务,大力推广应用产业链智联平台,着力解决企业经营及转营升级过程原材料供应不畅、上下游产销脱节等关键堵点,打通产业供需链条,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服务经济发展。

(二十四)加强数据共享互通。对内做好税收数据的挖掘、归整和运用;对外加强与发改、工信、市监、住建、政数等部门协作,及时互通相关数据,推进信息共享。与政府财政、统计、发改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政府招商、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投产等信息,形成数据共享互通新格局。

(二十五)发挥聚财为民职能。抓实税源调查、分析预测、税源监控等工作,密切关注地方经济发展举措、重点项目进展及相关经济数据等情况,跟踪重点企业经营变化情况,定期做好税收收入变动分析,服务组织收入决策和管理,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二十六)提升以税资政效能。发挥税收大数据应用优势,构建完善江门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分析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及趋势变化,及时研判经济税源发展走势;跟踪各时期税收政策对经济、社会、民生等影响,做好税收政策综合效应分析;开展专题调研,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挖掘江门招商引资、产业规划、区域发展、湾区融合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为地方党政决策提供对策建议。支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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