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函〔2024〕107号)的有关要求,市税务局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省税务局、市税务局的任务安排和措施,迅速加以落实。围绕推动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在税务系统落地见效,助推为民服务提质增效。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讲好“侨”的春风故事。
附件:江门市税务局2024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