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 (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江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税务局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江门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5年8月8日
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江门市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好服务和支持江门市布局构建“9+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打造珠江口西岸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制定如下措施。
一、助力高水平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一)精准施策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推动江门市级标杆性服务业集聚区、特色服务业示范园区、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产业布局打造行动,抓好相关税费政策措施落实。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完善以“数据+规则+责任”为驱动的全链条税费申报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税费申报质效,为集聚区重点服务产业和特色服务产业的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要平台等提供全流程税收服务和政策支持。
(二)完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税费政策指引。关注和分析江门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对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及新兴产业分类梳理发布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优化本地特色“一事一指引”等宣传品牌。密切跟踪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适用税费政策情况,加强问计问需,收集行业性、普遍性税费政策需求和意见建议,定期评估政策执行情况,持续提升税费政策支持效能,推动完善税费优惠政策体系。
(三)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税务服务质效。设立“专班服务模式”全力支持集聚区建设,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高端资源、公共平台等向各类集聚区汇聚,推动提升集聚区竞争力。构建“税务+集聚区”服务体系,设置集聚区税务服务驿站,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规范,全过程跟进产业转移企业的纳税服务事项,形成集聚区企业诉求“集成受理、统一分拨、协同处理、精准宣传”的全流程服务体系。
二、助力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招引培育
(四)支持高成长优质企业落地。健全完善税收服务产业链招商、展会招商、场景招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税费政策确定性服务,助推更多高成长优质企业落地江门。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打造“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数据填报、 ‘个转企’”等更多“一件事”服务场景。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
服务,对登记信息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10项业务集成服务。
(五)支持培育服务业重点企业。围绕江门培育一批极具行业竞争力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的工作部署,做好重点企业税费宣传辅导,面向行业领军、产业链“链主”等大企业集团提供“总对总”“系统对集团”“网络对网络”税务服务,高效解决大企业集团性、行业性、跨区域税费问题,帮助企业强化税务合规、规避涉税风险。
(六)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高效精准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持续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举措,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和服务,全力支持江门现代服务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优。
三、助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七)助力强化创新性服务供给功能。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优惠、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所得税递延纳税,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为企业在加快项目落地、提升税费申报质量、涉税数据归集等方面提供精细辅导服务,助力强化科技服务、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等服务供给功能,形成有利于提升江门制造核心竞争力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
(八)助力提高功能性服务支撑水平。围绕商务会展、现代物流、人力资源等靠前服务,推动会展经济与文旅、制造、科技等产业深度融合。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畅通产业循环和产品流通,支持江门加快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争创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效精准落实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产教融合试点企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助力实施“人力资源菁英行动”。
(九)优化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高效精准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社保基金和养老基金、个人养老金、融资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在信贷支持、综合金融服务、便民办税服务等合作领域拓展银税合作广度和深度,加强宣传辅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持续推进纳税信用增值,助力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便利,促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十)促进绿色低碳服务业态发展。高效精准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及智能化改造投入抵免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助力江门生态环境监测、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碳核查、合同能源管理、绿色认证等业态发展。积极推进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措施,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反向开票”、代办税费的便利性,促进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发展。
四、助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多样化升级
(十一)支持现代商贸服务发展。围绕江门“产业集群+跨境电商”省级试点建设,高效落实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离境即退税”服务举措,助力“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开展“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大力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服务,助力退税商店落地江门。聚焦促进消费提升,加强对商贸企业培优固强,及时对商圈、楼宇、街区等商家开展申报、开票等涉税事项专项税收征管辅导,全力服务重点商圈改造提升,推动江门加快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现代商贸服务体系。
(十二)支持文旅体育服务优化升级。围绕江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经济等产业规划,高效精准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税收优惠政策,体育场馆、文化馆等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博物馆、文化馆等提供文体服务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等政策,服务江门文旅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助力构建多元旅游产品体系,推动建设体育经济强市。
(十三)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聚焦银发经济产业需求,对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按规定落实增值税、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加强对老年助餐、社区养老、康养旅居养老等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的税费政策宣传和税务服务推广,辅导企业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和高品质养老服务,促进健康养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着力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十四)推进规范化税务执法。更新发布江门及市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确保税务行政权力边界清晰,执法有章可循。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递进式执法,落实告知承诺等制度。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无风险不打扰,有需求必响应”,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防止不当执法干扰经营主体正常经营。
(十五)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推进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拓展“智能预填”服务。推广应用新电子税务局智能化申报功能,完善赋额制管理规则和系统功能,提升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赋额精准度,提高经营主体领票效率。积极推进税费业务集约化处理,持续提升线上集约处理效能。完善跨部门税费争议事项联合处置机制,依法高效化解矛盾争议。
(十六)高效解决企业涉税诉求。落实“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畅通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响应机制,用好江门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平台,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加强对重点产业、领域、企业诉求的信息化收集和分析,持续跟踪热点诉求解决效果,推动实现破解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