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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抽取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0 10:3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工作,现将2023年度省级“双随机”抽查抽取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坚持落实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2023年组织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26户,组织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税款4445万元、入库税款滞纳金5459万元,“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税务机关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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