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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头税发〔2022〕18号
发布时间:2022-03-22 16:00: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税发〔2022〕12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汕头市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落实广东税务2022年“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工作任务安排表

附件三: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e心智税 惠企利民”便民举措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汕头市税务局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结合汕头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 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在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和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的基础上,重点聚焦智慧税务建设,围绕省局提出的以加速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深化“e心智税、尽汕尽美”汕头纳税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具有汕头特色的“e心智税 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继续推行百项措施换百分满意的“双百行动”。推进党业更融合、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致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建立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纳税服务体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1、制定方案。研究落实税务总局5大类20项80条举措和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全面征集相关责任部门、基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筹划推出具有汕头特色的“e心智税 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形成2022年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安排表。

2、动员推进。召开全市税务系统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全省“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对全市税务系统“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和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

3、同步宣传。通过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统筹开展。

(二)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

1、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对标对表有序推进“春风行动”便民服务举措,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建立机制。建立“春风行动”落实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联络员、定期报送、工作台账等工作制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各相关单位定期汇总阶段性情况,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台账、每季一报告”报送制度。

3、强化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要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

4、加强宣传。结合今年第31个税收宣传月,开启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通过举办全方位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展示“春风行动”成效,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努力营造为纳税人缴费人贴心服务的良好氛围。

5、收集诉求。及时收集掌握各项措施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把纳税人缴费人的心愿清单转化为我们税务人的实事清单。

6、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实落地。

(三)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全面回顾总结全年“春风行动”经验、做法和成效,结合典型案例,用数据说话,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让“春风行动”这块招牌含金量更高。

三、措施内容

结合税务总局部署的“春风行动”5大类20项80条举措和广东税务打造的“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汕头税务系统量身定制推出具有汕头特色的“e心智税 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真正把税收春风吹进汕头,全力帮助我市纳税人、缴费人得实惠、稳发展、行长远,为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税务贡献。

便民举措一:问办一体解难题。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高频咨询事项,利用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系统,构建“集中部署+智能应答+全程互动+问办一体”的征纳互动服务模式,由“解答问题”到“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感受度和体验度。

便民举措二:优惠简便轻松办。明确本地区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审批权限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便民举措三:主动发起便捷退。试点“无申请退税(费)”,在原本依申请退税(费)的基础上,对案头审核退税(费)风险较小的企业,税务机关主动发起退税(费)的行为,实现税费服务更精准,纳税人(缴费人)多缴税费退税(费)流程更优化,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便民举措四:集约审核提效能。推进电子税务局业务事项集约处理,优化网上办税审核流程,进一步压缩电子税务局后台审核平均响应时间,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网办体验。

便民举措五:汇算清缴速退易。试点多缴税款“速退易”服务,实现系统自动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定向推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通知,纳税人只需确认、无需填表,即可实现系统自动退款。

便民举措六:特殊人群贴心办。通过自助设备、5G微厅、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协税网点的形式,便利村民、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就近办理常办税费事项。

便民举措七:升级服务助发展。通过优化提升“首席联络员”、“税企云平台”等线上线下服务途径,针对大企业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不同环节的涉税需求,集约响应,分类协调,快速处理,探索形成“大企业ACA服务机制”——即大企业快速(Accelerated)集约(Concentrative)响应(Answer)服务机制。

便民举措八:参保失业易缴费。试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加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支持力度。

便民举措九:柔性执法显温度。紧扣省局赋予汕头“柔性执法”专项试点任务,在建立“有风险先提醒,经提醒后责令,先责令后处罚”的行政处罚机制、推动“首违不罚”智能判、全面规范税务机关进户行为、探索实现税收执法事项全过程全透明办理、全面优化说理式执法工作、设立公职律师工作室等六方面发力,推出一系统创新举措。

便民举措十:税费惠农助发展。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建立税收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税务+农业”协作,推行‘一县区一品牌’税收助农行动,落实落细支持“三农”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扎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践初心惠民生

始终如一的坚持党建引领,以继续深入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为契机,坚定不移瞄定改革目标,将春风行动放在十四五规划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和定位,确保思想正确、行动不跑偏、目标统一、动作不变型,有效地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惠企利民的创新实践。各县(区)局党委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立足汕头税务实际,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度整合,要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有序推进,抓工作促落实

市局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节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横向互联互通、纵向一体推进。各县(区)税务局要根据税务总局和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结合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案,挖掘具有特色的活动举措,同时,要根据当地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纳税人缴费人新期盼,持续细化、创新推出“春风行动”新举措,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

(三)凝聚部门合力,强宣传造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和上下联动,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营造声势,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并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四)强化督导问效,善总结重反馈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春风行动”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要对行动措施执行中发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风险进行深入剖析,找差距、补短板,确保“春风行动”落地、落细、落实。各县(区)局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统筹解决。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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