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要求,现将2020年3月份的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3月23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