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现将2020年4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