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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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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印花税减免
发布时间:2023-04-14 15:19: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享受主体

所有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享受条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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