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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0:16: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2022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解读质量,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内外协同发力,参加多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连续两年与省工商业联合会举办“春雨润苗”暖企行动,多层面、高频率推进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领域政策解读质效。紧扣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推出“减负稳经济 财税添动力”“退税减税在行动”“税眼看湾区”等五大组合式报道,全年在各级媒体刊登减税降费报道1700余篇。深化粤港澳税收宣传合作,连续10年在大公报、香港商报等媒体开辟政策宣传专栏,打造港澳企业了解内地税收新政的重要窗口。实现分众分类传播,通过12366咨询热词等渠道挖掘受众需求,制作“12366即问即答”“留抵退税简笔画”等政策解读产品,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坚持积极稳妥办理,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合理引导,规范稳妥处理各类申请,2022年共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5份,切实把《条例》要求落到实处。

(三)规范行政法规信息发布。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税务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6份,征求相关意见建议10条,进一步便利公众查询阅读现行有效税务规范性文件,推动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提质增效。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主阵地,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上新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5个专栏。强化平台集成管理,实现“两微一端”同源发布、集群发展、矩阵管理,2022年,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7117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895篇,阅读量超102万。

(五)强化监督保障建设。推动规范化管理,制定《2022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推动任务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全省3000余名税务干部参与政务公开网络培训。强化监督问责,不定期抽查各级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督促限期整改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2

18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3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1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2

3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公开深度有待拓展、公开平台仍需强化协同管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实现政策文件与税务机关解读、媒体报道相关联。二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采用短视频和H5等多种解读形式,实现税收政策通俗化解读,探索开展重要政策二次解读和跟踪解读,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点。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协同联动,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便民办税等板块建设完善,提升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度和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省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邮编:510623,电话:020-37990005)。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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