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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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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办税(七)新举措:敲黑板!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期末留抵退税
发布时间:2020-03-12 16:29: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大家好~

“非接触式”办税新举措又来啦!


本期我们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电子税务局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功能,如果您的公司已被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文件的规定,自2020年2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可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以后形成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需要计算进项构成比例。

注意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接下来,小编告诉大家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快拿出小本本做好笔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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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您掌握了吗? 

 

电子税务局始终与您一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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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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