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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APP:【一线实践】释放绿色税制红利 珠海累计减免环保税逾1.4亿元、资源税逾17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8-22 10:47:00来源:学习强国APP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记者8月10日从珠海市税务局获悉,自2018年环境保护税开征以及2020年9月1日资源税法施行以来,珠海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21年上半年,珠海市累计减免环保税超过1.4亿元,累计减免资源税超过1700万元,充分释放绿色税制红利,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加快绿色发展。

环保税激励企业减污降碳

据了解,近年来,通过实施环境保护税法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我国逐步构建起以环保税为主体,以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为补充的绿色税制体系。其中,环保税对大气污染物等进行征收,有效约束企业对煤炭等化石燃料的使用,在推动碳减排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据珠海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周伟军介绍,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税收政策充分发挥了导向作用,引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作为广东省电网珠三角西部重要的电源支撑点,主要从事火力发电,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尘、二氧化碳等污染物。为助力企业加快绿色转型,珠海税务部门第一时间上门向企业宣讲环保税有关政策。

在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下,珠海发电厂加快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持续对发电机组进行超净排放改造,在脱硫、脱硝、除尘上进行技术改造,实现相关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

作为绿色税制的受益者,珠海发电厂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其升表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公司环保税累计减免了约320万元,有了税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们的绿色发展之路将走得更有信心。”

资源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为缓解目前砂石资源供应紧张的局面,广东省计划自2020年起连续3年每年开采利用6000万立方米至7000万立方米的海砂资源。然而,海砂的开采难度大,前期设备投入大,淡化处理等加工工序多、要求高,给海砂资源的开发利用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按照资源税法的规定,广东对砂石实行差别化税率。企业开采原矿直接销售采用3%的税率,原矿洗选加工成选矿销售采用2%的税率。资源税法实施前,无论广东的企业销售原矿还是选矿,都要按照开采量缴纳相同金额的资源税。

广东省广业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珠海万山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徐勇告诉记者,该公司万山分公司于2020年12月成立以来,一直使用选矿的工艺,对开采出来的海砂进行筛选和清洗等,这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资源税法实施后,预计每年可为我们企业节省3000万元,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环境保护为导向,加大创新力度,促进海砂产品的洗选加工。”

绿色税收优惠助力节能减排

能源消耗是碳排放总量的最大来源。进一步加大风能、光伏等清洁能源比重,降低煤炭等传统能源碳消耗,是通往碳中和的必经之路。

珠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李倩如告诉记者,我国为鼓励支持发展风力发电产业,专门出台了关于风力发电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在全国范围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6个风电场,权益装机规模超30万千瓦,已初步形成了华北、华东、华南三大风力发电基地的格局。

“税务部门主动服务,辅导我们享受优惠政策,公司享受了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合计约360万元,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及时雨’,我们将在节能减排的环保道路上继续前进。”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罗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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