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珠海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浏览次数: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售标书室(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2022年01月04日-01月06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2CFGY-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02月01日-2023年01年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已登记填写《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售标书室(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2022年01月04日-01月06日)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681017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273号

联系方式:0756-321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联系方式:0756-2211516(项目咨询)、0756-268101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凤(项目咨询)、宋小姐(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话:0756-2211516(项目咨询)、0756-268101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