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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
发布时间:2023-12-28 16:59:50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备份样品处置管理办法》,推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工作。

该《办法》全面规范了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就备份样品处置时限、处置方式、处置流程、处置要求作出规定,细化了样品处置适用对象、相关工作程序等要求,创新性地提出了不合格备份样品以及检验剩余样的合理再利用方式,填补了空白和真空地带,推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份样品处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实际再利用备份样品货值共334.5万元,其中预包装食品合格备份样品货值330.9万元,食用农产品合格备份样品货值3.6万元。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抽检有关工作制度和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效能,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食品监督抽检靶向性,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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