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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业务办理指引——代开增值税发票
发布时间:2024-03-28 09:00: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代开发票条件或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二、操作指引

(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菜单。

 

(二)支持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以及“旅客运输服务”。具体操作如下:

1.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类发票

(1)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或【申请代开】,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选择右上角“切换至表单视图”可选择填写界面“票样视图”或“表单视图”在填写界面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点击【下一步】。

 

 

(3)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4)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2.代开出租不动产类发票

(1)点击【出租不动产】,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填写不动产和合同信息:选择代开申请人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地址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用途、面积、租赁合同金额、合同租赁期等数据,并上传资料,点击【下一步】。

 

(3)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等数据,点击【下一步】。

 

(4)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5)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3.代开建筑服务类发票

(1)点击【建筑服务】,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选择右上角“切换至表单视图”可选择填写界面“票样视图”或“表单视图”在填写界面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点击【下一步】。

 

 

(3)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4)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4.代开货物运输服务类发票

(1)点击【货物运输服务】,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选择右上角“切换至表单视图”可选择填写界面“票样视图”或“表单视图”在填写界面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点击【下一步】。

 

(3)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4)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5.自产农产品发票

(1)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或【申请代开】,进入代开申请页面。

 

 

(2)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专票”或“数电普票”,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备注等数据,并勾选【自产农产品】,点击【下一步】。

 

(3)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和本月的可使用税款信息,也可自行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查询出该段时间内所有可使用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4)情况1: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无需缴款,可自动完成数电票开具;

情况2:代开申请提交成功,无需审核,需缴款,跳转至预缴开票页面,缴款成功后,可自行开具数电票;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需要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三)开具成功后,发票下载的具体操作如下:

1.从开具成功界面进入发票下载界面

(1)点击【发票预览】,进入发票预览页面

 

(2)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和“下载为XML”等不同的下载方式进行下载。

2.从增值税发票代开申请界面进入发票下载界面

(1)在进入增值税发票申请界面后,在代开发票查询模块中,点击【立即查询】,进入历史代开信息界面。

 

(2)查询到我们需要下载的发票,点击【下载】,进入发票预览界面。

(3)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和“下载为XML”等不同的下载方式进行下载。

三、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自行开具;在核心征管系统中已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数电发票票种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申请代开相应票种的发票;没有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数电发票票种的小规模纳税人允许申请代开相应票种的发票。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已提交申请但是未缴纳税款的,可以申请作废代开申请;已经开具发票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四)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六)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除申请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发票代开外,申请代开其他类型发票需从事相关行业才能申请代开发票。

(七)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四、常见问题

(一)代开数电普票有哪些税率?

答:税率共有3种,分别为3%、1%、免税,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未选择免税,则在点击下一步时纳税人必须在弹出的放弃免税原因页面录入数据。

(二)委托代征的汇总代开,可以在新电局进行申请代开吗?

答:新电局还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目前仍需前往服务大厅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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