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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8 09:35: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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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你单位税务违法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及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山税一稽处〔2024〕9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税一稽罚〔2024〕4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8874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山税一稽处〔2024〕9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税一稽罚〔2024〕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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