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飞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2000MA53A29656)
我局对你单位税务违法行为一案已经调查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及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山税一稽处〔2024〕9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税一稽罚〔2024〕4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88874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中山税一稽处〔2024〕9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税一稽罚〔2024〕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