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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1: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质量。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机构、人事、税收统计、权责清单,发布涉税公告等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税务网站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二是做好税费政策解读充分利用网站、各大新闻媒体等平台渠道,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可理解性。三是加强税收宣传管理。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挖掘税收宣传热点和工作亮点成效。组织税务青年先锋队走进综合商圈、走进重点项目送礼包、解疑惑,同时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媒体平台等渠道积极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协调推进作用,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局内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司其职、落实责任。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流程把关,实行信息动态调整及定期评估。三是定期依据最新工作要求,持续细化公开事项,全链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一体化、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落实专人维护、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完善信息检索与栏目关联,打造高质量信息公开平台。二是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等信息,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过程和结果全公开。三是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人员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总局、省局、市局视频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落实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对外公开办公电话和通信地址,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压实监督保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公开载体和形式有待创新、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2024年枫溪区税务局将按照潮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及时更新信息,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快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公开涉及纳税人和缴费人权利义务的政务公开事项。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强化重点领域关键信息公开,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不断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新风路潮州火车站斜对面,邮编:521031,电话:0768-29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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