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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08:59: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东新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原则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与社会关切,系统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税指南、行政执法信息等内容,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及时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核、办理、答复流程,提升答复规范性与时效性。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原则,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加强规范性文件、执法信息等重点内容的审核与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权威、安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上级部门的统筹下,持续推进门户网站的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等内容。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融媒体渠道,构建立体化传播矩阵,提升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电话、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发布的信息定期检查。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1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江东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多样性,影响信息公开的质效;二是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还未形成协同共治的格局。

下一步,江东新区税务局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信息登记制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效;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高信息传播的影响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制度机制的理解、运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江东新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东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经六北路,邮编:517000,电话:0762-323616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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