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坡头区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15:4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南调路399号,邮编:524057,电话:0759-3955055,传真:0759-39606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落实减税降费,着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方面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 主动公开广度稳步拓展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我局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布税收新闻稿件30多篇,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0多条,涉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显著提高

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对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号一档,并建立方便查阅和管理的档案登记表。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以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推进。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推进

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一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探索推行纳税服务“不见面”模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V-Tax远程可视化自助办税平台,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智能办税体验。二是创新打造“湛税易”税务服务平台,有效解决咨询电话难打通、线上辅导不到位、政策解读口径不一等难题。“湛税易”话务坐席日均接通50次,办税服务厅办理事项由上线前月均6235笔下降到1420笔,下降近三分之二;前台咨询电话接通率从不足50%上升至98%。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完善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考核内容,完善常态化监督体系,发挥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仍有不足,存在对政务公开制度学习掌握不够透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