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徐闻县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5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徐闻县税务局网页专栏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徐闻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徐闻县徐海大道迈颜仔路段,邮编:524100,电话:0759-4911752,传真:0759-49117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落实减税降费,着眼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方面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主动公开广度稳步拓展

全面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我局在各级主流媒体上发布税收新闻稿件20多篇,通过税务网站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涉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统计信息、人事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在湛江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开设纳税人学堂网上直播课程,向全市纳税人开设网络课堂,采取有针对性的辅导、网络答疑等“线上+线下”的辅导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2021年共举办在线直播课堂培训班6场,参加人数达9000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显著提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和审查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提高办理效率。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推进

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集中发布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机制,主动问计求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执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仍有不足,存在对政务公开制度学习掌握不够透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