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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18 17:13: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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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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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服务

时间

政务公开

申请政务公开

020-62163905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广场路50号

51090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投诉

020-12366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114-116号

5109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020-12366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114-116号

5109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020-12366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93号

510900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传真:020-62163729

51090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020-12388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广场路50号

51090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93号

(当面递交或邮寄地址)

510900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因对从化区税务局下辖税务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向从化区税务局提出申请;因对从化区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出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