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广州华秒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044户纳税人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认定(当期统计数据)为非正常户纳税人,现予以公告(名单见附件)。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