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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20 15:48: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服务时间

 

政府信息公开

接受申请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电话咨询和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

 

0762-3888918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517000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纳税服务投诉

接受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投诉。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0762-12366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5170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纳税咨询

 

解答纳税人关于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纳税程序以及社会保险费和税务机关管辖的非税收入征管有关问题(税收策划、社会性涉税辅导考试、涉税学术研究、探讨等不在受理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0762-12366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5170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接受举报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稽查局

 

0762-3291808

 

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54号

 

517000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接受本级税务局党委管理的党员、党组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纪检组

 

0762-3888769

 

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号

 

517000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