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此前未公告过或较上期公告欠税总额有增长,且截至公告之日前一工作日仍未缴清的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第三季度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此前未公告过或较上期公告欠税总额有增长,且截至公告之日前一工作日仍未缴清的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恩平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