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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代征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5 10:09: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现将终止委托代征增值税单位进行公示,终止日期自2018年12月5日起。(具体名单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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