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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鹤山税告〔2021〕1号

发布时间:2021-01-27 09:57: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现将终止委托代征增值税单位进行公示,终止日期自2021年1月27日起。(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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