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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6:49: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和蓬江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抓好理论教育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党委学、支部学、部门学、妇女学、青年学,实现分级分类全覆盖。强化线上+线下结合,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和税务总局内网等平台,以及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抓好理论学习。制发《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运行机制,落实组织保障

1.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走深走实,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生命线。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以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定期举行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增强干部税收法治观念

实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党委会议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以“刚性执法亦或柔性执法更有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题开展青年辩论赛专题活动,强化青年干部法治思维;对基层税务分局开展“行政处罚及现金税费征缴法制教育”,持续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行政复议法》全员法律培训,全面提升税务干部执法水平;每月定期开展涉税裁判案例学习,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坚持严格治税,落实税收政策

1.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应收尽收,2023年1-10月,共组织国内税收收入96.12亿元。切实把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利用青年助侨团、“枫桥春燕”税收政策宣讲团等,多次联合开展线下税费政策宣讲会,全方位、多渠道、高精度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税费优惠政策。

2.胸怀“国之大者”,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举办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税惠进园区,服务零距离”系列税收政策宣讲活动。聚焦“税+侨”,成立“青年助侨团”,开展系列“暖侨企”行动,助力侨资企业成长发展。紧扣税收服务制造业当家、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退税减税、税源培植及组织收入、税种管理及政策效应、重点税源和行业、新特热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税收经济分析,获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肯定2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动落实“精确执法”,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公示,已公示163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名单,定期更新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数据。坚持法制审核,2023年1至10月共完成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查5例。二是持续推进落实“首违不罚”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至今累计对1400余户次纳税人的首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累计为1200余户次守信纳税人在税收证明事项办理时给予便利,巩固“减证便民”行动成果。

2.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

在行政决策和税收执法工作中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蓬江区税务局现有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4名,2023年参加工作专题会议并提供法制意见30余次,书面审查经济合同相关条款100余份,积极降低执法风险和经济纠纷风险。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严格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3年1至10月共受理行政复议3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复议应诉工作;二是全面运行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机制,2023年公职律师咨询调解中心共参与协调化解涉税争议7件,力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涉税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前端;三是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工作专班,按照税收深化改革的要求,为缴费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探索扎口、集约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的新措施新方式。

(六)保障“两权”依法规范行使

1.强化监督税收执法权,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一是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税收业务一体化综合监督机制,特别是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督导工作,以日常监督、约访约谈、跟踪台账、实地调研等方式,强化内部控制,逐步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二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从案卷评查结论中总结不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2.严格制约行政管理权,加强风险事项管理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办法,层级审核把关,贯彻岗责体系和重大财务事项审批管理制度,实施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制约制度,明确职责权限。按业务职能全面甄别各业务领域的高风险点,以及高风险点涉及的关键岗位,梳理防控措施,形成高风险事项防控措施清单。

(七)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全民守法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税法伴我行”系列税收普法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税法“六进”活动。深入五邑大学校园开展“后浪∙启航”大学生就业创业税收宣传第一课活动;到社区开展送政策进社区社保费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册700余份;联合蓬江区各部门,向蓬江区政府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宣传税法知识;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团队走进新昌村,为村民解答涉税涉费知识;与江门市中心医院机关第三党支部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个税宣讲暖医行”主题党日活动,对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进行解读。

二、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来看,2023年我局切实落实了依法行政关于执法工作的建设要求,依法行政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税收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但执法方面仍有薄弱环节,主要为:

(一)推动税务协同共治的力度需进一步增强。税费征收过程涉及的部门较多,营造良好的税务营商环境营商环境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发力,目前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以及跨部门合作仍存在信息获取效率低、合作过程繁复等问题,需增强协同共治力度;

(二)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区税务局的法治人才和公职律师队伍仍比较薄弱,实战经验较少,需持续加强法治后备人才的队伍建设、系统培训和实战训练;

(三)相关税费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较多行政执法手段,但现有实体法的法律级次低,税法与行政强制法、刑法相关法规衔接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执法的刚性还显得不足,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一是针对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开展调研,加强宣传政策辅导,继续推出便民举措,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二是聚焦税收服务“百千万工程”“税+侨”等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产业集群(产业链)建设定向联系、“暖侨企”行动等工作,积极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巩固和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法治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复议应诉基础建设,做好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协同共治,营造税收法治好环境

一是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多措并举开展讲法、说法、解法、普法,开展多种形式法律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法制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与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涉税费争议多部门调解机制,深化共建共享共治工作格局。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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