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应出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进行公示;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通过《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进行公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2021年12月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情况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5日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应出具《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示》进行公示;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通过《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公告》进行公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2021年12月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情况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