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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12-03 17:16: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现有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82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简易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免缴或社会保险费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4、提供具有可行有效的承包方案;

5、提供近2年内任意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6、提供承诺3年内无违反采购人管理规定、无责任事故、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提供服务要求:详见简易磋商文件。

(三)结算方式:按月平均支付,乙方每月10日前开具上月服务费等额发票,甲方完成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六、其他事宜: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雄中路办公区5楼会议室(南雄市雄中路321号)

联系电话:0751-3828823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简易磋商文件    

       2. 报名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雄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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