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目标任务,把法治要求全面融入税收实践,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准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区税务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打造“党委—支部—青年”三级立体学习矩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36项,围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紧扣省委“1310”部署,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一)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推进执法体系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公示、记录、审核纳入执法全流程。二是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提升税法遵从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
(二)夯实法治工作基础,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部门内控制度和内控操作规程,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预警阻断能力。二是深化部门协同共治。与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协税护税信息交换。落实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协作机制,依法保障国家税收债权和买受人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合同审查。建立“法制员+法律顾问”双重审核机制,审核合同89份。
(三)完善权力监督机制,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修订区税务局及3个税务分局的权责清单,推动高效履职尽责。二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税务要闻45条,图片新闻39条,通知公告14条。三是强化税务执法督察。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风险动态跟踪防控,开展违规招商引资涉税排查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督察,强化风险防控。四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责任制,对存在税务执法过错的干部职工开展责任追究。
(四)健全矛盾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畅通税费诉求办理渠道。通过12345、12366、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妥善办理工单。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制度。高效处理信访事项,积极回应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三是强化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处置。依托“同心圆”工作室、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和税费争议调解工作站。
(五)优化办税服务机制,提升税费服务效能
一是按照“优前台、强中台、精后台”区域路径,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分区,完成职能转型。二是畅通服务绿色通道,为“慢人群”提供上门辅导服务。三是强化政策精准推送,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工作平台精准推送税费政策、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组织领导之责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进行谋划推进。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确保法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示范引领之责
一是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会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是深入调查研究。以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为重要抓手,亲自体验执法流程、督导政策落实。三是密切联系企业。通过“税企面对面”等形式开展“一把手”直连企业走访。
(三)坚持固本强基,压实服务大局之责
一是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落实“强基工程”。组织召开“强基工程”推进会2次,牵头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实施安排》,夯实征管基础。
(四)坚持育才树人,压实队伍建设之责
一是强化人才培养。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揭榜挂帅”“韶税智造营”等,鼓励干部职工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二是强化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合同审核业务培训、“强基工程”系列视频培训等培训,详细讲解工作流程、文书要点,提升干部执法风险预判能力、行政处罚处理水平。三是强化税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7名新录用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内部控制工作质效有待提高。目前,区税务局主要是配合上级机关、外部审计等部门开展督察内审工作,主动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能力有待提高,未主动往“内挺外前”方向转变。主要原因在于常态化、前瞻性的内控风险防控机制尚未建立,未能形成贯穿业务全流程的动态防控体系。
(二)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当前执法程序有时仍存在瑕疵,在执法文书制作、送达程序执行等环节存在疏漏,主要表现为文书填写要素不全、法律条文引用不准确、送达程序不规范等。这是源于部分执法人员对程序合法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定式尚未完全破除。
(三)税费争议化解效能有待增强。在处理复杂争议时,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处置效率仍有提升空间。这反映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缺乏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同时,部门协同化解机制的系统性不足,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的深度不够。
(四)执法队伍思想认识有待深化。部分税务干部对执法问责存在认识偏差,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主要原因在于教育培训和思想引导的深度、频率不足,未能使干部充分认识到追责问责是提升执法质效、防范执法风险、保护干部自身的重要保障,导致对相关制度规定理解不深、敬畏不足。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内控风险防控机制,提升内控平台使用效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防控评估,增强自主发现问题能力,推动内控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
(二)深化执法程序规范,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开展执法程序专项培训,重点强化文书制作、法律适用、送达程序等环节规范,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程序意识和规范水平,确保税务执法全流程合法合规。
(三)优化争议化解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通过法规解读、案例研讨等方式开展调解技能专项培训。深化部门协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流程,提升复杂争议处置能力。
(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执法工作理念。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析、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思想教育,帮助干部正确认识执法问责工作的意义,营造容错纠错的良好工作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曲江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