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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7:24: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209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前锋北路50号之一101

折扣率:9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批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试用期1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1,4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碧金、夏力(采购人代表)、袁传曦、吴宇斌、杨晓云、冯爱娟、欧雪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包:(包1)收取服务费

采购包号

采购包名称

收费金额(元)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1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86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按预算金额计算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2026年2月至2027年1月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85

45.00

14.01

96.86

1

1

广东兴顺佳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15

45.00

15.00

87.15

2

2

广东雄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15

45.00

13.86

86.01

3

-

广东谷登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72

45.00

13.86

85.58

4

-

广东有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5.43

45.00

14.17

84.60

5

-

广东省渼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14

41.00

14.49

79.63

6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西185号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联系方式:0751-22804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6/83186839(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胡工

电话:020-83187196/83186839(sczx3@gd.gov.cn)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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