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将粤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98户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