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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宣告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公告(2025年1月)
发布时间:2025-02-05 15:34: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434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以下1户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宣告非正常户证件失效名单(2025年1月)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25年2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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