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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关于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17:0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13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所管辖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制发《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担保通知书》(详见附表)。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上述用人单位公告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担保通知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上述用人单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单位社保号

欠费所属期起止

文书号

1

91440403MADDYHUPX2

珠海聚惠一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10411534804

20249-202412

珠斗税白社担通字〔202503

联系人:龚柯珏     联系电话:0756-5508600

附件:聚惠一方-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担保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

2025年6月2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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