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珠海市税务局和斗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税,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区税务局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加强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关于法治建设专题的重要内容。举办“权责金钥 文书代位合规”法律专题讲座活动,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文书制作,提升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增强税收代位权守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力度,提高全区税务系统执法管理水平。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区税务局实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有力推动学法考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禁止采取虚收空转等手段虚增收入,坚决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政策适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坚守违规招商引资“四个不得”的底线。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议,局内各项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均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会议集体审议、科学决策,同时按规定上级税务局、地方政府汇报,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发挥公职律师等法律人才的作用,安排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参与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行政争议调解等事项,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配套文件要求,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降低税务执法风险。持续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公布5份权责清单以及5份职权运行流程图,涉及600个权责清单事项。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不断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救济渠道,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宜,全力防范信访维稳风险。依法依职权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为有救济需要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帮助。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动态政务信息、非正常户认定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告、其他通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税收统计信息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新闻发言制度,向上级税务局以及地方媒体报送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纳税服务等相关内容新媒体宣传作品,加强挖掘纳税服务鲜活案例,广泛宣传税务机关优质纳税服务以及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七)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局党委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机制,压实党委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按时向上级税务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个别执法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法律素养与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释法说理和柔性执法能力不足。
(二)个别干部法治意识淡薄
实践中,会发现个别干部存在“重任务完成、轻程序合规”倾向,加上审核把关环节不严,对外发出的法律文书偶有出现瑕疵、错别字、时间错误等问题。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有力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治税,继续完善以自我约束为重点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内部监控,促进规范执法,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开展。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持续落实政策和组织收入联席会议机制,推动规范政策执行,切实提升堵漏增收工作成效。
(二)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费争议主渠道作用,规范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依法办理复议案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衔接。规范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为有需要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帮助,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惩防并举、以防为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持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费争议精细化治理格局。
(三)进一步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
针对“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继续开展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持续做好《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工作,严格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抓好2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落实,做好“事中管”“事后评”,让税务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四)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世界法律日、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援助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专题讲座、答疑解惑等活动,向内部税务人员、社会公众等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提高税务人员、纳税人、缴费人的法治意识和素养,营造更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