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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15:31: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六十三条、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所管辖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制发《社会保险费限期改正通知书》(详见附表)。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上述用人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上述用人单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附表: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名称

单位

社保号

所属期

起止

文书号

1

91440403MAE3EPBXX9

珠海市中锐进出口有限公司

610412377581

20257-20258202510-20262

珠斗白蕉税税社限改通〔202603

联系人:乔梁     联系电话:0756-5505011

附件:社会保险费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白蕉税务分局

2026年7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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