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度检查计划 | |||||||||||
| 序号 | 检查计划名称 | 检查任务名称 | 检查类型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日期自(开始日期) | 检查日期至(结束日期) | 检查发起部门 | 检查机关 | 检查比例 |
| 1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检查和调取账簿、发票、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项。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2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检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3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4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关问题和情况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5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6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与纳税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7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检查计划 | 税费任务后续管理 | 定向+不定项抽查 | 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按上级任务要求执行 |
| 8 | 欠税追征检查 | 欠税追征任务 | 定向 |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或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 | 欠税人 | 1月1日 | 12月31日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源管理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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