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3月认定珠海海里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粤峻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现对纳税人有关的税务登记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名单(2023年4月)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4月3日
我局于2023年3月认定珠海海里蜜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市粤峻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纳税人为非正常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现对纳税人有关的税务登记信息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名单(2023年4月)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