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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15:42: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在省、市税务局和鹤洲新区筹备组的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万山(保税)区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第一议题”学习和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万山(保税)区局打造党委、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级联动学习方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支部“第一议题”和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同时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中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创新开展“授渔计划”,依托全市税务系统首个区级红色导师工作室,由红色导师领学、朋辈党员带学、实战课堂促学,积极参与青年理论联学活动,提升青年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治思维。持续优化“书记项目”青税学堂,2023年共开展了12期活动。2023年度党委、各支部落实法治政府相关主题的会议、活动10次。

2.把法律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万山(保税)区局切实落实“党委示范学”,同时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基本法律、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并参加学法考试,2023年共有205人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新入职的5名公务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和初任培训,认真落实总局要求,不定期组织各线条人员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平台上完成各类法律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 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万山(保税)区局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建立区税务局领导与重点税源企业挂点联系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行业生产形势,开展个性化税收政策辅导,协助企业解决发展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2.依法依规推进征管改革。对标两办《意见》和省、市税务局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税费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从固定管户向清单式分类分级税费征管方式转变。调整优化部分区级重点监管事项,组建专业团队,提升复杂性、专业性税费事项的管理层级。大力推动“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快办税服务场所转型升级,通过扩大电子办税区域、设立纳税人学堂、专家咨询室、会谈室、争议调解室等方式,满足纳税人差异化服务需求。

3.依法依规落实税费政策。万山(保税)区局创新税费宣传方式,走进工业园区,针对专精特新行业开展专项宣讲,完善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找人”,助推政策直达快享。畅通问题收集反馈渠道,通过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基层直联点等渠道广泛收集问题并及时反馈,积极发挥“有问题,请找我”机制作用,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推动成立南湾片区企业税务落地服务工作专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助推企业税费诉求“马上办”,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2023年,万山(保税)区局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建立税费政策联系点,按季度收集企业对本行业税费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设性意见逐级上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万山(保税)区局“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决议,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均广泛征集意见并通过会议集体审议、科学决策,按要求进行公示,同时按规定向市税务局汇报,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人才的专业特长,广泛参与合同审核等事项。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万山(保税)区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执法和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的方式,化解争议,提高税收遵从度。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同时按要求开展好税法宣传和辅导,促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出事件

万山(保税)区局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压紧压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坚持“面上普查+重点详查”,紧盯厨房、机房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机关建设。严肃内部管理,确保机构运转高效规范。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管理,节约与保障并重,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万山(保税)区局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各项权利救济途径和方式,共同构建投诉、信访、复议、诉讼“四位一体”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模式。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严格信访处理程序,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宜。与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香洲区劳监部门联合建立“税务、人社社会保险费争议调解机制”,联动处置社会保险纠纷。探索争议调解制度,组建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着力将争议解决在前端,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程序平稳推进复议和应诉工作。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万山(保税)区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过容错纠错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万山(保税)区局进一步丰富纳税缴费渠道,成功落地全市首笔数字人民币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实现了单位以数字人民币缴存职工社保功能,使税费缴纳流程更快、体验更优、隐私性更强。上线并推广税控设备远程注销功能,纳税人无需至办税厅现场办理税控盘注销业务,只需将税控盘交至办税厅进行回收。建立风险防控保障团队,发挥“数据+业务+技术”人才聚合能力,利用大数据平台等系统开展税收风险识别分析工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23年,万山(保税)区局党委坚持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委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决定依法行政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万山(保税)区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精确执法。二是智慧税务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基础数据和信息互联互通程度不够高,在落实精准监管方面存在一定掣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向

2024年,万山(保税)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市局和鹤洲新区筹备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争取在开展学法普法、规范税务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开展学法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学法考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点为契机,拓宽税收普法渠道,创新税收普法方式,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税惠驿站”“10分钟党群税费服务圈”等平台,定期开展税法宣传,提升税收普法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切实强化“三项制度”落实。全面规范进户执法,严格落实“无风险不打扰”。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强化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的落实,不断提升执法的准确性和精细度。继续推行柔性执法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日常运用和监督管理,实现对内控风险的预警和干预,通过税收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增强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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