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16:13:30来源:香洲区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市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4021925971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珠香税二分局税通〔2026〕687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6年08月19日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珠海市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oc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