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040219259719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珠香税二分局税通〔2026〕687号),文书内容详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6年08月19日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珠海市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