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终止委托代征协议的委托代征单位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