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局截至2025年3月31日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正常户欠税情况
2.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非正常户欠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