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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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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5-07-28 17:33: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承担社保费及按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非税收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新城税务分局。负责雷城街道、新城街道、西湖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城税务分局。负责附城镇、沈塘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沙税务分局。负责白沙镇、松竹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家税务分局。负责唐家镇、纪家镇、企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风税务分局。负责调风镇、英利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门税务分局。负责龙门镇、南兴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石税务分局。负责乌石镇、北和镇、覃斗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客路税务分局。负责客路镇、杨家镇、奋勇高新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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