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我市按规定对出口退(免)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进行评定及动态调整,现将评定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雷州市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雷州市税务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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