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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0 10:16:53来源:坡头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9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序号

持证人姓名

证件编号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1

陈晓强

粤税征440804180196

国家税务总局

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18-12-24

2

陈明迪

粤税征440804180217

国家税务总局

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18-12-24

3

吴介鼎

粤税征440804180163

国家税务总局

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18-12-24

4

林晓冲

粤税征440804180152

国家税务总局

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18-1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公告该证件自即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持证人已向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申请补办新证,补办流程正在进行中。

如有发现此证,请立即联系: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联系电话:0759-3955055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399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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